2520000.00
位于南靖县龙山镇奎山村不动产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不动产证号:靖国用(2014)第20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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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本调查表摘录自漳诚评报字(2023)第021


拍品名称

位于南靖县龙山镇奎山村不动产及构筑物附着物[不动产证号:靖国用(2014)第20315号]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拍品现状

地类(用途

工业


    配套情况

南靖县龙山镇奎山村,临319国道,对外交通便捷,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宗地外为“五通”,宗地内为“一平”

权利限制情况

被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土地使用面积为1674.28,证号:靖国用(2014)第20315号,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终止日期至2064年0808日止。

2、宗地红线内建筑面积3586.15水泥面积800.8 无相关产证  

3、宗地红线外建筑面积为110.35水泥面积1020.48无土地使用权,且无相关产证

注:本次拍卖的未办证的建筑物面积系根据中轴测绘(漳州)有限公司出具的测绘及勘测定界报告为依据,最终实际情况以相关职能部门的测绘结果为准。




标的物位置
福建省 漳州市 南靖县
龙山镇奎山村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831日10时至20239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   ,户名: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南靖县龙山镇奎山村不动产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不动产证号:靖国用(2014)第20315号]

1、土地使用面积为1674.28,证号:靖国用(2014)第20315号,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终止日期至2064年0808日止。

2、宗地红线内建筑面积3586.15水泥面积800.8 无相关产权证  

3、宗地红线外建筑面积为110.35水泥面积1020.48无土地使用权,且无相关产权证

注:本次拍卖的未办证的建筑物面积系根据中轴测绘(漳州)有限公司出具的测绘及勘测定界报告为依据,最终实际情况以相关职能部门的测绘结果为准。

起拍价:252万元,保留价:252万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评估价:4494200元。

权利限制情况:1、南靖县人民法院查封中;2、拍卖标的有办理抵押贷款;

特别提示:该标的中无相关产权证的部分和超出宗地红线的部分存在被要求拆除恢复原状的风险。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 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其相应的法律后果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福建博通大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拍卖辅助工作的相关事宜,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博通大成联系电话:13110635976(微信同号)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博通大成”。有意者请与博通大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824日16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及建筑物最终面积以主管部门测绘结果为准,本标的中有产权证的部分拍卖成交过户相关税收依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负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无相关产证的部分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办证费用或不能办证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任何担保。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239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8091001001000009055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3110635976(博通大成小张)

监督电话 0596-7855189,0596-7855328  

联系地址: 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南靖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定于 2023831日10时起至20239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其相应的法律后果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824日16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 202398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80910010010000090558)并于尾款缴纳后的一周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漳州市 南靖县 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东环路24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低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6-7855189;0596-7855328   。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13110635976(博通大成小张)

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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