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000000.00
位于南靖县南坑镇南坑村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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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福德信房估[2018]630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拍品名称

位于南靖县南坑镇南坑村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漳州月亮湾度假村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1、商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酒店)

2、国有出让土地

租赁情况

无租赁情况

 


    配套情况

临县道562,道路通达度较好,交通便捷度较好。区域内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区位条件一般。

权利限制情况

被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变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变卖对象:土地状况: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靖国用(2010)第6021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157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年期至2050年7月16日止,容积率为1.0至2.0,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三通”( 通路、通水、通电),宗地红线内已“一平”(即场地已平整),且红线内建有建筑物,红线内配套砼道路、绿化景观、给排水、排污管道、供电、电讯管网等。宗地形状不规则,交通便捷度较高,能满足开发经营的需要。建筑状况:总建筑面积30126.67平方米,房屋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钢结构、木结构及简易结构。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位置 福建省 漳州市 南靖县南坑镇南坑村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

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被执行人漳州月亮湾度假村有限公司位于南靖县南坑镇南坑村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相关情况如下:

土地状况: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靖国用(2010)第6021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157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年期至2050年7月16日止,容积率为1.0至2.0,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三通( 通路、通水、通电),宗地红线内已一平(即场地已平整),且红线内建有建筑物,红线内配套砼道路、绿化景观、给排水、排污管道、供电、电讯管网等。宗地形状不规则,交通便捷度较高,能满足开发经营的需要。

建筑状况:总建筑面积30126.67平方米,房屋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钢结构、木结构及简易结构,测绘房屋编号A1-A6,具体如下:

1、A1建筑物为酒店大楼,约建于2013年,系十三层框架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26455.99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6334.16平方米),一层层高为4.75米至12.6米,二层层高约为3.87米,局部约7.77米,三层层高约3.9米,四层层高约4.05米,五层层高约3.55米,六层层高约3.57米,七层及以上约为3.6米;主体大楼已建至地上十二层,部分已砌有砖墙。

2、A2建筑物为展示厅,约建于2013年,系一层钢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1803.05平方米(其中一层1181.74平方米,夹层621.31平方米),一层层高为2.6米至8.2米,夹层层高约为2.4米、3.5米,砖墙工字钢彩钢顶,外观为仿古装修,室内设有夹层及隔间,地面为瓷砖饰面,内墙面为水泥漆粉刷,隔间天棚为扣板吊顶,设有铁梯,且内设有木结构建筑物,门窗、水电配套完整。根据估价人员现场勘查,确定估价对象综合成新率为90%。

3、A3(02)建筑物为宿舍及食堂,约建于2013年,系一层简易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483.68平方米,层高为3.6米至4.24米,四周为砖墙砌体,屋面彩钢板,外墙水泥砂浆抹面,室内设有隔间,室内地面为瓷砖饰面,内墙面为水泥漆粉刷,天棚为扣板吊顶,门窗、水电配套完整。根据估价人员现场勘查,确定估价对象综合成新率为85%。

A3(04)建筑物为电房,约建于2013年,系一层简易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11.34平方米,层高约为2.8米至3.0米,四周为砖墙砌体,屋面石棉瓦。根据估价人员现场勘查,确定估价对象综合成新率为50%。

A3(03)建筑物约建于2013年,系一层简易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4.84平方米,四周为木板围护,木支柱,屋面彩钢板。根据估价人员现场勘查,确定估价对象综合成新率为50%。

A3(01)建筑物约建于2013年,系一层简易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217.65平方米,层高为3.2米至3.86米,四周为木板围护,竹架支柱,屋面石棉瓦,地面为水泥地面。根据估价人员现场勘查,确定估价对象综合成新率为40%。

4、A4建筑物为活动房1,约建于2013年,系一层简易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229.88平方米,层高约为2.85米,设有铁梯,门窗、水电配套完整。根据估价人员现场勘查,确定估价对象综合成新率为50%。

5、A5(1-9)建筑物为木屋别墅,约建于2013年,系二层木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470.69平方米,一层层高约为3.09米,二层层高3.13至4.55米,室内地面为木地板,墙面及顶面均为木质材料,卫生间及厨房地面为瓷砖饰面,内墙为瓷砖饰面,门窗、水电等配套完整。根据估价人员现场勘查,确定估价对象综合成新率为90%。

A5(10)为简易砖墙石棉瓦结构,建筑面积7.45平方米,四周为砖墙砌体,屋面为石棉瓦,根据估价人员现场勘查,确定估价对象综合成新率为50%。

6、A6(12)建筑物为厕所,约建于2013年,系一层简易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45.83平方米,层高约为2.7米,四周为砖墙,屋面为石棉瓦,地面为水泥地面,设有洗水池,水电等配套完整。根据估价人员现场勘查,确定估价对象综合成新率为50%。

A6(1、2、4、5、10、11)建筑物为活动房2(饭店),约建于2013年,系一层简易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320.54平方米,层高约为2.85米,设有铁梯,室内设有包间,地面部分为木地板,天棚为扣板吊顶,门窗、水电配套完整。根据估价人员现场勘查,确定估价对象综合成新率为50%。

A6(7、8、9)建筑物约建于2013年,系一层简易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6.93平方米,彩钢围护,屋面彩钢板,地面为水泥地面。根据估价人员现场勘查,确定估价对象综合成新率为50%。

A6(3、6)建筑物约建于2013年,系一层简易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68.8平方米,屋面彩钢板,地面为水泥地面。根据估价人员现场勘查,确定估价对象综合成新率为50%。

权利限制情况变卖土地已发证,但法院强制执行时未取得该证书。地上建筑物未办证。该土地、地上在建工程被南靖县人民法院查封中。变卖物未办理抵押登记。

变卖物评估价值4988.15万元

变卖起拍价:3800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按淘宝系统提示交齐变卖起拍价全款(3800万元)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南靖县人民 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9年3月28日9时起至 2019年3月29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有意者可至南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查阅评估报告的详细内容。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时间为2019年4月1日10时至2019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加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竞价程序结束后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及建筑物最终面积以主管部门测绘结果为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办证费用或不能办证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变卖起拍价全款380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资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资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竞买成功后一个礼拜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9080910010010000090558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资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7512368(林),监督电话7855189,7855328             

联系地址: 福建省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121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4月1日10时起至2019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位于南靖县南坑镇南坑村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交齐变卖起拍价全款后取得竞买资格。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3月28日16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时间为2019年4月1日10时起至2019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加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竞价程序结束后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取得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

(3800万元以上)支付变卖起拍价全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变卖起拍价全款380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被冻结的变卖起拍价全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资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被冻结的资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状况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变卖成交的,买受人应当在竞买成功后一个礼拜内将变卖尾款(扣除变卖公告中的变卖起拍价后的尾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80910010010000090558 ),并于尾款缴纳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漳州市 南靖县 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121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办理变卖标的物交接手续,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及查封登记的解除手续。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缴纳尾款的,从所交纳的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保证金数额不足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6-7855189;0596-7855328   。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0596-7512368             

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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