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10000.00
正舜汽车车轮公司址于漳州角美镇金山村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办公楼及部分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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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厂房及土地使用权)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以漳龙资评报字(2018)第031号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福建省正舜汽车车轮有限公司名下址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金山村的土地使用权(龙国用(2010)角字第GC0007号)、厂区内厂房及办公楼等建筑物、构筑物及部分机器设备(以漳龙资评报字(2018)第031号评估报告内容为准)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厂房、办公楼),其它构筑物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拍品所有人

福建省正舜汽车车轮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地类:工业用地(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使用权类型:出让

土地终止日期

20591018日止

钥   匙

/

备     注


权利限制情况

1、被法院查封。

2、抵押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一. 福建省正舜汽车车轮有限公司名下址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金山村的土地使用权(龙国用(2010)角字第GC0007号),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为27572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12669.96平方米,办公楼3102.22平方米;经测绘地上未办证建筑物现状图载明的面积为278.09平方米,棚面积4643.99平方米;

机器设备:630KVA变配电系统一套、1000KVA变配电系统一套、1250KVA变配电系统一套、5T*23M单梁桥式起重机5台。

以现状评估、拍卖

二、本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位置 福建省 漳州市 龙海区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金山村

竞买公告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2018)闽0602执恢359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10810 时至2018109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福建省正舜汽车车轮有限公司名下址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金山村的土地使用权(龙国用(2010)角字第GC0007号)、厂区内厂房及办公楼等建筑物、构筑物及部分机器设备(以漳龙资评报字(2018)第031号评估报告内容为准)

拍卖标的物现状说明:上述拍卖标的物现由福建省正舜汽车车轮有限公司使用,竞买人竞买成交后须自行与福建省正舜汽车车轮有限公司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

特别事项说明:福建省正舜汽车车轮有限公司大门前通行道路的土地使用权人系角美镇金山村第五小组,竞买人竞买成交后道路通行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

拍卖标的物评估价:30385955    (其中建筑物17035442元;构筑物605801元;土地使用权11469952元;机器设备12745760元)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福建省正舜汽车车轮有限公司

起拍价:2431万元,保证金48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8926日起至201892717时止接受咨询,2018928日下午1500有意者请到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409室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人:李法官,联系电话:0596-2900315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及建筑物最终面积以房地产主管部门测绘结果为准,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办证费用或不能办证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1015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墩支行,账号:908021507001000009336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6-2900278

监督电话:0596-2900151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11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O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竞买须知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福建省正舜汽车车轮有限公司名下址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金山村的土地使用权(龙国用(2010)角字第GC0007号)、厂区内厂房及办公楼等建筑物、构筑物及部分机器设备(以漳龙资评报字(2018)第031号评估报告内容为准)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2018)闽0602执恢359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1810810 时至2018109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依法查封福建省正舜汽车车轮有限公司名下址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金山村的土地使用权(龙国用(2010)角字第GC0007号)、厂区内厂房及办公楼等建筑物、构筑物及部分机器设备(以漳龙资评报字(2018)第031号评估报告内容为准),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920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8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8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标的物的最终面积以相关职能部门的测绘结果为准。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及建筑物最终面积以房地产主管部门测绘结果为准,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办证费用或不能办证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81015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墩支行,   账号:9080215070010000093369),并在2018101615(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西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竞买人竞买成交后须自行与福建省正舜汽车车轮有限公司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596-290015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0596-2900278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O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参考价
243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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