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257000.00
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秋坑村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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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拍 卖 标 的 调 查 情 况 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厦门乾元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报告)

拍品名称

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秋坑村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房产证、土地证等

拍品所有人

福龙诚家居(漳州)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      及土地性质

国有出让、工业用地

租赁情况

无(详情请咨询承办法官)

钥    匙

  配套情况

有物业公司管理(是否尚欠物业费、电费、水费等费用待查)。

权利限制情况

1、被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2、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 品 介 绍

1.拍卖对象:为福龙诚家居(漳州)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秋坑村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包括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室内二次装修及与房地产不可分隔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公共配套设施等,但不包括厂区内的机器设备及其他可移动的设施设备。(1)土地实物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宗地为福龙诚家居(漳州)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秋坑村,东至省道S208;南至厦蓉高速公路;西至厦蓉高速公路;北至芗城区秋坑村用地,总用地面积94390.59㎡。宗地形状较为规整,地势较平坦、地质稳定、排水通畅,已达到“三通一平”,部分场地尚未平整,地上已建有建筑物。(2)建筑物实物状况:估价对象构筑物主要为土地及厂房,厂区配套有简易围墙、水泥路等,具体如下:厂房,地上一层钢结构建筑物,总建筑面积35729.55㎡(内含4幢厂房),厂房钢屋架彩钢板屋面,中间最高点层高约12m,两边最低点层高约9m,厂房1、2.、3号分别共2跨,厂房4共3跨,估价对象厂房建成于2012年。地面为水泥地,钢卷帘门,墙面四面均有0.8米高砖墙,其余到顶为彩钢板墙面。估价对象维护保养较好,水电消防配套齐全,使用正常,属完好房,经现场勘察,综合成新度约9.5成新。(详情请咨询承办法官)

2.权证编号情况: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漳芗国用(2011)第00510号、漳芗国用(2011)第0051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限购情况:详情请自行当地相关部门。

4.税费负担情况:上述房产过户时按国家相关规定计算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物业情况:有物业公司管理。

6.其他: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标的物位置
福建省 漳州市 芗城区
变卖公告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5日10 时起至2017年9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为福龙诚家居(漳州)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秋坑村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包括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室内二次装修及与房地产不可分隔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公共配套设施等,但不包括厂区内的机器设备及其他可移动的设施设备。(1)土地实物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宗地为福龙诚家居(漳州)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秋坑村,东至省道S208;南至厦蓉高速公路;西至厦蓉高速公路;北至芗城区秋坑村用地,总用地面积94390.59㎡。宗地形状较为规整,地势较平坦、地质稳定、排水通畅,已达到三通一平,部分场地尚未平整,地上已建有建筑物。(2)建筑物实物状况:估价对象构筑物主要为土地及厂房,厂区配套有简易围墙、水泥路等,具体如下:厂房,地上一层钢结构建筑物,总建筑面积35729.55㎡(内含4幢厂房),厂房钢屋架彩钢板屋面,中间最高点层高约12m,两边最低点层高约9m,厂房12.3号分别共2跨,厂房43跨,估价对象厂房建成于2012年。地面为水泥地,钢卷帘门,墙面四面均有0.8米高砖墙,其余到顶为彩钢板墙面。估价对象维护保养较好,水电消防配套齐全,使用正常,属完好房,经现场勘察,综合成新度约9.5成新。

权证编号情况: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无;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漳芗国用(2011)第00510号、漳芗国用(2011)第0051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起拍价:3825.70万元,保证金191.285万元,增价幅度:38.257万元

第三次拍卖情况:

https://sf.taobao.com/sf_item/525305153009.htm?spm=a213w.7398504.paiList.1.FuRSjo

二、竞买人条件:凡符合漳州市招商政策,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是否符合条件请自行咨询漳州市有关部门)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8月31日起至2017年9月14日17止委托法院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查看。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本次拍卖为公开拍卖,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拍卖规定(试行)》,若报名人数仅一人,但出价不低于拍卖保留价可视为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因该标的物带租约,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咨询承办法官,否则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9月29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岩分行,账号:41435838807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受到限制时,请向银行申请汇款用途,要求银行予以解除限制。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7-2989819(林法官-咨询标的详情)

监督电话:0597-2989695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南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8月30日

变卖须知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定2017年9月15日10 时起至2017年9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符合漳州市招商政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9月23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91.285万元以上)支付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91.285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变卖)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 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情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同时向承办法官了解详情,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7年9月23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岩分行,账号:414358388075),并在 缴清相关款项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出具相关产权过户的法律文书,由买受人自行依据法律文书办理产权的过户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损失后,剩余的保证金,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执行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执行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执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7-298965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0597-2989819(林法官-标的详情)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8月30日


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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