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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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址在漳州市天利仁和仁雅苑 21幢705号的不动产(不包括动产) | |
权力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不动产权证号:闽(2020)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586号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 | 房屋用途:住宅; 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
权利限制情况 | 平和县人民法院查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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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一、拍品介绍: 1、建筑结构:框剪结构,结构等级高,抗震性能好。 2、设施设备:带电梯,水电、网络、管道燃气、消防等设施齐全。 3、装饰装修:外墙面底层贴面砖、余喷涂防水涂料;内墙面卧室贴墙纸、余贴面砖;天棚面设木作合板吊顶、铝塑板集成吊顶,余抹灰罩面漆;楼地面卫生间铺防滑砖、余铺钢砖;安装钢制入户防盗门、实木复合门、铝合金玻璃门窗;配备中档水暖、照明灯具及中央空调系统。总体为中档装修。 4、外观:外墙面底层贴面砖、余喷涂防水涂料,楼宇外观较好。 5、楼幢位置:楼幢临路,楼幢位置较差。 6、朝向:楼幢为南北朝向,估价对象位于楼幢的中部单元(南北不通透),朝向较好。 7、总楼层及层次:楼宇总层数为32层,位于第7层。 |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5日10时至2024年8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平和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址在漳州市天利仁和仁雅苑21幢705号的不动产(不包括动产)【不动产权证号闽(2020)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586号】。
起拍价为100.1万元,保证金为10万元,增价幅度为2000元/次。(第一次拍卖)
评估价:1429983元。
权利限制情况:平和县人民法院查封中。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其相应的法律后果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福建博通大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拍卖辅助工作的相关事宜。博通大成联系电话13110635976(微信同号)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博通大成”,有意者请与博通大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29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拍卖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拍卖价即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该建筑面积88.14㎡,规划用途:住宅,所在楼层:7层,总层数:32层。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74-08-24。
七、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最终面积以主管部门测绘结果为准,办证相关税收依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负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拍卖辅助工作所产生的服务费从成交价款中支付,其他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办证或不能办证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任何担保。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24年8月1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为福建平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90810100100109911003030001162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本次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13110635976(博通大成小张)
监督电话:0596-5512368
联系地址: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正兴大道819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平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竞买须知拍卖须知
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5日10时至2024年8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为平和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址在漳州市天利仁和仁雅苑21幢705号的不动产(不包括动产),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其相应的法律后果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29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标的物的最终面积以相关职能部门的测绘结果为准。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该建筑面积88.14㎡,规划用途:住宅,所在楼层:7层,总层数:32层。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74-08-24。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以现状交付。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最终面积以主管部门测绘结果为准,办证相关税收依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负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拍卖辅助工作所产生的服务费从成交价款中支付,其他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办证或不能办证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任何担保。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8月13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为福建平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908101001001099110030300011620),并在2024年8月20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正兴大道81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查封登记的解除手续。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数额不足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6-551236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13110635976(博通大成小张)
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