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0.00
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下坂村梨仔坪九龙商贸城1幢115号商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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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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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

名称

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下坂村梨仔坪九龙商贸城1幢115号商住楼房地产;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已扣除折旧费)、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建筑面积合计157.82,其中:店面41.17、夹层17.20、商住用房99.45土地使用权面积47.15;规划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商住楼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商住用地;位于楼幢总层数4层的店面、夹层、第二和第三层;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不带电梯;权属人为苏跃洲、邹圣敏。本院委托漳州龙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述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560541。以上住宅有银行抵押贷款,银行贷款尚未还清,本院将对以上标的物进行网上拍卖。

情况

说明

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员保管)

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下坂村梨仔坪九龙商贸城1幢115号商住楼


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

有,抵押在银行


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

有锁,钥匙由被执行人提供,可联系申请人代理人:郑莉娟

18150960712


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

本院首封


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6、有无优先购买权?

无。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下坂村梨仔坪九龙商贸城1幢115号商住楼房地产;具体以实地为准(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设施);

瑕疵说明:估价对象与相邻的商住楼合并作为茶艺店经营使用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2、为提高拍卖效率,本次拍卖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建议买受人先行代为缴纳;买受人须在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三十天内向本院提交代为缴纳凭证并书面申请予以优先退还代为缴纳的税费;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上述期限内代为缴纳完毕,买受人亦须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买受人须承担逾期未申请可能无法退还的风险。3、如买受人不愿先行代为缴纳上述税费,因涉及相关主管部门征缴程序及执行款分配程序等因素,导致转移登记等程序中增加的时间和风险,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电等欠费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标的物位置
福建省 漳州市 华安县
下坂村梨仔坪九龙商贸城
竞买公告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福建省华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85日10时至20248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华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华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网拍号:(   )华执网拍字第     

标的物

名称

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下坂村梨仔坪九龙商贸城1幢115号商住楼房地产;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已扣除折旧费)、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建筑面积合计157.82,其中:店面41.17、夹层17.20、商住用房99.45土地使用权面积47.15;规划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商住楼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商住用地;位于楼幢总层数4层的店面、夹层、第二和第三层;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不带电梯;权属人为苏跃洲、邹圣敏。本院委托漳州龙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述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560541。以上住宅有银行抵押贷款,银行贷款尚未还清,本院将对以上标的物进行网上拍卖。

情况

说明

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员保管)

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下坂村梨仔坪九龙商贸城1幢115号商住楼

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

有,抵押在银行

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

有锁,钥匙由被执行人提供,可联系申请人代理人:郑莉娟

18150960712

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

本院首封

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6、有无优先购买权?

无。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下坂村梨仔坪九龙商贸城1幢115号商住楼房地产;具体以实地为准(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设施);

瑕疵说明:估价对象与相邻的商住楼合并作为茶艺店经营使用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2、为提高拍卖效率,本次拍卖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建议买受人先行代为缴纳;买受人须在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三十天内向本院提交代为缴纳凭证并书面申请予以优先退还代为缴纳的税费;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上述期限内代为缴纳完毕,买受人亦须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买受人须承担逾期未申请可能无法退还的风险。3、如买受人不愿先行代为缴纳上述税费,因涉及相关主管部门征缴程序及执行款分配程序等因素,导致转移登记等程序中增加的时间和风险,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电等欠费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起拍价:4000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华安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华安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竞买人应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的限购和过户政策,报名参加竞拍即视为具备购房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包括不能过户或拍卖无效在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74日9时起至20248212时止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标的物照片已经上传至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有意者自行查看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时,视为对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及建筑物最终面积以房地产主管部门测绘结果为准,办证费用和不能办证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本次拍卖成交过户环节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依法应当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以拍卖成交款支付,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自行办理;非本次交易环节产生的历史欠税、费,按法律规定办理,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查询。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天然气、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竞价成功之日起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华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华安支行,账号6232636400103816804),竞拍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公告、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若信息有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咨询电话:0596-7016118

监督电话   0596-7362313             

联系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城南开发区华安县人民法院                     

网址:   http://sf.taobao.com/0596/02                   

华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


竞买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福建省华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85日10时至20248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福建省华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华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具备不动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购买资格,在司法拍卖不动产成交后应向法院提交具备购买资格的证明材料。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华安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华安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竞买人应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的限购和过户政策,报名参加竞拍即视为具备购房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包括不能过户或拍卖无效在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8212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不得以此为由进行悔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竞价成功之日起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华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华安支行,账号6232636400103816804,并在缴纳全部款项到账后十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华安县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茶烘路1号华安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的查封登记解除手续,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存在担保权的需要注销他项权证手续由担保物权人负责,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间会相应延长。买受人逾期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者逾期领取执行裁定书的视为对本次竞买行为的悔拍,悔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后果。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及建筑物最终面积以房地产主管部门测绘结果为准,办证费用和不能办证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本次拍卖成交过户环节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依法应当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以拍卖成交款支付,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自行办理;非本次交易环节产生的历史欠税、费,按法律规定办理,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查询。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天然气、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公告、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若信息有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6-736231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6-7016118

华安县人民法院   

〇二


参考价
400000.00
库存量
1
面积
15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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