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1日10时至2024年8月 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云霄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拍卖物基本情况
1、名称: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侨城学府2号楼201号住宅。
2、坐落: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双山管理区侨光路10号侨城学府2号楼201号。
3、规模:房屋建筑面积为143.98㎡,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4.83㎡,专业建筑面积117.55㎡,分摊建筑面积26.43㎡。
4、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5、权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人:李某松。
6、利用现状: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二)拍卖物产权登记状况
根据债权人提供的闽(2019)常山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1352号《不动产权证》复印件资料显示:
1、房屋所有权人:李某松。
2、房屋坐落: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双山管理区侨光路10号侨城学府2号楼201号。
3、房屋性质:商品房。
4、楼层:所在层数第2层,总层数为9层。
5、建筑面积(㎡):143.98㎡。
6、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7、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8、使用期限:2081年4月27日。
9、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64.83㎡。
10、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三)拍卖物土地基本状况
1、四至:东:邻巷;南:邻路;西:邻侨光路;北:邻路。
2、形状:基本规则,有利于小区的布局。
3、使用期限:2081年4月27日止。
4、开发程度:已开发建设完成。
(四)估价对象房屋状况
1、物业管理情况:半封闭式物业管理,管理较好。
2、小区基本情况:小区为中等规模,中档档次,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较齐全;小区内空气质量较好,卫生情况较好,绿化情况一般。
3、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4、竣工时间:2016年8月9日。
5、所在楼宇情况:所在层数第2层/总层数为9层。
6、室内布局:平面布局为“三房两厅一厨三卫二阳台,层高约3米”。
7、室内装修:客厅地面为钢砖、墙面为瓷砖贴面、天棚为木质半吊,乳胶漆粉刷、电视背景墙做装饰;餐厅地面为钢砖、墙面为瓷砖贴面、天棚为木质半吊,乳胶漆粉刷;卧室地面为钢砖、墙面为乳胶漆粉刷、天棚为石膏线装饰,乳胶漆粉刷;厨房地面为钢砖、墙面为瓷砖贴面、天棚为铝扣板吊顶;卫生间地面为防滑砖、墙面为瓷砖贴面、天棚为铝扣板吊顶。水、电、通讯、网络等配套设施齐全。
8、通风及采光:南北朝向,通风状况较好,采光较充足。
9、使用维护状况:使用正常,维护状况较好;经实地查勘,房屋基础有足够承载力,无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承重结构部件及主要非承重墙体完好,门窗及五金配件等齐全完整,现状良好,为基本完好房;小区内道路路面完好,设备管道运行基本正常;未见有明显影响质量安全的问题。建成年份为2016年,按直线法测算成新率为87%;基本无功能性折旧及外部性折旧。
(五)、价值时点
1、至价值时点,拍卖物设有1次抵押权,已被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查封。上述相关情况可参考评估报告,但以实物现状为主。
2.起拍价、保证金和增价幅度
评估价:720500元,起拍价:4323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重要提醒: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各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拍卖开始前被执行人应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咨询、了解税费减免政策,并于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主动向本院申报税费减免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向本院申报则视为放弃税费减免权利。具体详见本公告第八条。
2.竞买人应当事先确定其参与竞拍时在“法拍房”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在竞拍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咨询、了解)。若因限购政策导致撤拍、悔拍、过户受限等情况,竞买人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罚款、拘留等。
3.本院在公告及须知中均对本次拍卖的税款、费用承担方式明确示明,参与竞买视为接受该税款、费用承担规则。不同案件之间根据案件、拍卖标的物情况可能有不同的税费承担规则,因此不具有可比性。若在竞拍后又以不接受本公告中明示的竞买规则、税费承担规则等提出异议的,本院将视为故意阻碍拍卖、拖延执行行为,并将据此对相应行为人予以罚款、拘留。
二、竞买人条件:
(一)一般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限制条件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竞买人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竞买人可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 8月13日9时起至2024年8月13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本院定于2024年8月13日10:30-11:00组织集中看样。有意看样者,请提前10分钟到该房地产处等待,无需预约,过期不候。看样实行实名制,工作人员将对看样人员进行身份登记,请携带身份证前往看样现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看样咨询电话:05968559107、19859087155。
四、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特别说明
1.周边有停车位,车位数量较少,停车方便度一般。
2.拍卖物尚未腾空,本院将依法责令限期腾空。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单(原产权人的名义)、转款记录及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
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并于过户完成后七日(自然日)内凭税单、转款记录及完税凭证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分配、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上述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税务部门核算,本院不承担税费核算责任。当事人对税费核算有异议的,应自行向税务机关提出。
拍卖成交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负担;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土地出让金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了解,与拍卖人无关。此外,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竞买人可到相关的主管部门咨询。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当事人,至迟应于第二次拍卖开始前十日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行使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亦应通过网拍平台报名、参与竞拍、出价的方式行使。经登记优先购买权人后,系统将自动设置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出价优先于一般购买权人成交。优先购买人未按时主张优先购买权或者未在拍卖平台参与竞拍、出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8月2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霄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账号:6232 6364 0010 4483 31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成交后,逾期缴纳余款的,本院有权视为悔拍并重新发起拍卖。悔拍或者视为悔拍的,已缴交的担保金依法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因近期贷款政策变动,贷款发放可能会有迟延。若需申请贷款,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金融机构充分了解贷款相关政策、明确贷款发放期限,避免因未能及时缴纳尾款而产生悔拍的法律后果。竞拍后视为竞买人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
拍卖人未授权或指定任何机构对本次拍卖活动提供融资贷款服务,请竞买人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向有关金融机构咨询办理。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
因司法拍卖的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亦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审慎选择网上银行进行充值、支付。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相应官方网站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6-8559107(王法官);19859087155。
监督电话0596-8559208、8559129。
联系地址: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云霄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拍卖须知
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08月21日10时起至2024年08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云霄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至迟应于第二次拍卖开始前十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 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尚未补办出让手续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08月29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霄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账号:6232 6364 0010 4483 315 ),并在2024年09月05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莆南村54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特别提醒:若因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提起诉讼或因存在其他有效物权,以及其他因场地被占用而需要腾空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竞买人务必自行了解清楚。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由买受人垫付的税费,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垫付的税费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由买受人垫付的税费,应提供有关征收税费部门的证明。
拍卖成交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负担;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竞买人可到相关的主管部门咨询。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6-8559208;0596-855912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6-8559107。
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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