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0000.00
漳州市燕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诏安县深桥镇西坑村的工业用房地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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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的名称

漳州市燕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所属的址于诏安县深桥镇西坑村的工业用房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拍品所有人

漳州市燕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被诏安县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现状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标的物估值

财产处置参考价

11462.24

拍品现状

一、拍卖对象:漳州市燕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诏安县深桥镇西坑村的工业用房地产资产

二、拍卖标的物基本情况:土地使用权:诏国用(2009)字第10460;诏国用(2009)字第10461号;诏国用(2009)字第10462号;诏国用(2009)字第10463号;诏国用(2009)字第10464号;

房屋建筑物:办公楼、冻库(一)、冻库(二),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诏安房权证诏企业字第03000194号;加工车间,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诏安房权证诏企业字第03000209号;水产加工、制冰车间: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诏安房权证诏企业字第03000256号;二期加工车间,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诏安房权证诏企业字第03000257号,总层数21层建筑面积:7590平方米,2层建筑面积2128.50平方米;二期制冰、水产加工车间: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诏安房权证诏企业字第03000258号,总层数1,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食堂、基建办公室: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诏安房权证诏企业字第03000259号,总层数3,建筑面积1790平方米,出让,规划用途:工业用地,终止日期至2057118日,其他信息,详见评估报告。

    三、本宗拍卖的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过户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咨询,本院不作任何担保。因本次拍卖成交过户环节所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依税法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以拍卖成交款支付(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自行办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非本次交易环节的历史欠税(费)按法律规定办理,过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标的物位置
福建省 漳州市 诏安县
深桥镇西坑村
竞买公告

拍 卖 公 告

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129日10时起至202412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诏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漳州市燕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诏安县深桥镇西坑村的工业用房地产资产

(一)土地使用权:

1.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诏国用(2009)字第10460号,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规划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7524.70平方米,四至东:邻路 南:邻空地 西:邻空地 北:邻空地,终止日期至2057年1月18日;

2.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诏国用(2009)字第1046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规划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32660.90平方米,四至东:邻路 南:邻空地 西:邻空地 北:邻路,终止日期至2057年1月18日;

3.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诏国用(2009)字第10462号,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规划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32070.70平方米,四至东:邻路 南:邻空地 西:邻空地 北:邻空地,终止日期至2057年1月18日;

4.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诏国用(2009)字第10463号,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规划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62966平方米,四至东:邻空地 南:邻空地 西:邻空地 北:邻路,终止日期至2057年1月18日;

5.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诏国用(2009)字第10464号,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规划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54490.90平方米,四至东:邻路 南:邻路 西:邻空地 北:邻空地,终止日期至2057年1月18日;

(二)房屋建筑物:

1.办公楼、冻库(一)、冻库(二),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诏安房权证诏企业字第03000194号,建筑面积18158平方米,总层数:1-5层;

2.加工车间,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诏安房权证诏企业字第03000209号,总层数1,建筑面积:9679.88平方米;

3.水产加工、制冰车间: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诏安房权证诏企业字第03000256号,总层数1,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

4.二期加工车间,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诏安房权证诏企业字第03000257号,总层数2,1层建筑面积:7590平方米,2层建筑面积2128.50平方米;

5.二期制冰、水产加工车间: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诏安房权证诏企业字第03000258号,总层数1,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

6.食堂、基建办公室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诏安房权证诏企业字第03000259号,总层数3,建筑面积1790平方米。

其他信息,详见评估报告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以设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

起拍价:108891280元,评估价:114622400

保证金:10000000元,增价幅度:544770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挂拍之日起到竞拍结束前的工作时间接受电话咨询;有意者与诏安县人民法院联系具体看样方式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本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的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的及未知的瑕疵。

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作对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五、优先购买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1129日12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六、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及建筑物最终面积以房地产主管部门测绘结果为准,办证费用或不能办证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本次拍卖成交过户环节所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依税法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以拍卖成交款支付(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自行办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非本次交易环节的历史欠税(费)按法律规定办理,过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10000000元),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买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1217日之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诏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门分社;账号:908061506001000000902100010966)。

、买受人应在20241219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诏安县南诏镇华滨路9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和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若拍卖信息有更新,以最后一次更新内为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

业务咨询电话:0596-3318623,承办人:法官(审判员)。

举报监督电话:0596-3318660

                               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一十八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129日10时起至202412月10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诏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竞买人应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的限购和过户政策,报名参与竞买视为具备购房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导致不能过户或者拍卖无效,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拍卖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备案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齐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前7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两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的保证金(10000000),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本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的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的及未知的瑕疵。

九、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及建筑物最终面积以房地产主管部门测绘结果为准,办证费用或不能办证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本次拍卖成交过户环节所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依税法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以拍卖成交款支付(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自行办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非本次交易环节的历史欠税(费)按法律规定办理,过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121717时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诏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门分社;账号:908061506001000000902100010966),并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诏安县南诏镇华滨路9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先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数额不足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的差价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碍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者撤回拍卖。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凡发现拍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596-3318660,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经办法官咨询,电话:0596-3318623 法官

                            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一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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